十一假期過完,厲景深買了機票回了j市,算下來他來蓉城有四個多月,一百多天。
厲母以為他帶了沈知初一起回來,見是他一個人,悶著臉不高興。
「節都過完了,知道回來啦?怎麼不把初初一起帶回來?」
「她也有自己的事要忙。」厲景深知道她在想什麼,「總會見到的。」
厲母嘆了口氣:「我就擔心,你們之間又出問題。」
「我保證,這次絕對不會有任何問題。」
厲母沒再多什麼,就是挑眉看著他,厲景深這一趟來回,人變了不少,多了些人情味,以前的他喜怒不形於色,在生意場上能不由自主地給對方一定施壓。
年紀輕輕就能馳騁商場,叫人不敢小瞧,他很少笑,但這次從蓉城回來後,或許連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嘴角上的溫暖的弧度,而在他提到沈知初的時候眼睛的柔情都要溢出來了。
厲老爺子這些年的身體一日不如一日,厲景深回憶起上輩子,在他三十歲那年,老爺子享年九十二。
活得還是相當久了,怎麼這輩子他的身體會這麼弱?他今年才八十歲。
厲景深不知道的是,上輩子厲老爺子因為厲景深太感情用事不夠強大,他一直吃藥把命耗著因此才活到了92。
但這輩子不同,厲景深早早地就成熟了,做出來的事業成就,他的手腕,掌握的財權幾乎與他平等。
他瘋狂地成長,讓他看到了無限的可能,正是因為如此,這輩子他沒有吃那些藥。
其實,他早就不想活了,都說禍害遺千年,背地裡罵他老不死的不在少數,但他其實自己也不想活那麼長,如果可以他想33歲那年就死,或許還能追得上。
厲老爺子心裡想的沒人知道,厲景深去醫院看了他,這時的厲老爺子需要藉助呼吸機才能休息,他身體各項機能都很脆弱,尤其是心臟,好像隨時要停。
這輩子有太多地方不一樣,是不一樣的時空不一樣的人生軌跡
厲景深站在床邊,輕輕說了句:「爺爺,我找到心上人了,我已經和她在一起了,我會和她結婚,一起白頭到老。」
厲老爺子虛弱地眨眨眼,並沒有太多情緒。
厲景深彎腰給他整理了一下被角:「你是不是想問是誰?是沈知初,就是我小時候認識的那個沈知初,是你當初拿她威脅我的沈知初,爺爺,我從來不認為愛情會成為一個人的弱點,你不知道,正是因為她,我才會變得這麼強大,因為我想要保護她一輩子。」
被愛會瘋狂長出血肉,不過有一點,爺爺或許是對的。
厲景深對上他蒼老的雙眼,當一個人不夠強大,護不住愛人的時候,你能做的就是克制隱忍。
為了不讓她受傷害,他什麼都能做。
愛絕對不是傷害,愛是有人說愛你說把一切都給你,愛更是有人說愛你,雙手奉獻他能給的一切。
這是上輩子走到終點時他學會的道理,他用一生學會的道理來到了這輩子,把學會的東西一遍遍去實踐,終於,他得償所願,讓遍體鱗傷的靈魂瘋狂長出了血肉。
那些怨那些恨早就消失不見,他看著神情痛苦的厲老爺子,他衷心希望,他也能找到愛,也希望他能被愛,這輩子沒有的話,那就下輩子吧。
......
厲景深走出醫院,外面風和日麗,陽光明媚,他給沈知初發去一段語音。
「初初,我想你了。」
厲景深回到公司開始趕忙加班地處理工作,趙錢有很多事想要問他,問他去蓉城這麼久做了什麼,問他是不是跟沈知初發生了點什麼。
趙錢有厲景深和沈知初倆人的微信,兩人更新的動態頻率太過相同,雖然沒有合照,但他就是嗅到了什麼不對勁兒的。
他想,這倆人絕對有貓膩,他去問沈知初,沈知初敷衍過去沒有正面回答他。
好不容易在厲景深吃飯的時候問了句。
厲景深邊吃飯邊說:「閒到八卦了,看來是給你安排的工作不夠。」
得,他這張嘴就不該犯賤。
不過很快,他就得到了答案,因為沈知初居然來j市了。
那天厲景深接到一個電話,常年把工作放在第一位,不把手裡文件看完不得放下的他,居然當場扔掉直接衝進電梯,下了電梯也是跑,到了門口。
看到忽然出現的沈知初,他臉上接起電話時的錯愕還沒下去,看到人了都以為是出現幻覺,直到沈知初慢慢走到他面前抱住她,臉貼在他胸口處說了句。
「聽到你說你想我了,於是我就來了,開心嗎?」
厲景深雙手顫抖的抱住她,狠狠抱緊,想要把她融進自己的骨血里。
這一幕被公司很多人看到,然後瘋狂傳播。
厲總談戀愛了,厲總有女朋友了,厲總地漂亮女友來公司找他了,小情侶抱在一起。
厲總,沒錯就是那個冷著一臉好似沒有七情六慾的厲總。
那個一年到頭工作最多,從來沒傳過情感八卦的厲總,那個出門在外對異性敬而遠之的厲總。
趙錢今天出差,忙碌了一整天打開微信,看著群里消息爆了,他成了最後一個知道厲總談戀愛的人。
他這個貼身助理很不稱職呢。
趙錢微笑。
厲景深把手頭緊要工作處理完後,帶著沈知初在周圍逛了一圈。
第二天,沈知初跟著厲景深一起去公司,大大方方地迎上周圍好奇的目光,趙錢早早在辦公室里等候。
「你倆瞞得我好緊,什麼時候談的?都不和我說一聲。」
沈知初臉色泛紅:「也不是故意要瞞著你的,只是覺得沒必要說。」不是有句話說的,秀恩愛死得快,尤其是談戀愛早期的時候,人知道得越多越容易鬧分手。
厲景深回答:「也就四個月前吧。」
那算時間豈不是厲景深剛去蓉城的時候就把人勾搭上了。
趙錢心裡委屈,眼神帶著訴訟:「我在這兒加班加點的熬夜工作,忙得像個陀螺,你卻在談戀愛,難怪前段時間我問你工作上的事,問你什麼時候回來,你都不怎麼搭理我。」
「行了。」厲景深隨口安慰幾句,「加班工資給你漲五倍。」
「謝謝老闆!」趙錢見好就收,認為這樣的加班,他可以來一百天。
趙錢現在樂意加班了,到了下班點主動攬下工作,讓厲景深帶著沈知初,該約會的約會,該吃飯的去吃飯。
厲景深乾脆給家裡人打了個電話,確定都有時間,乾脆安排了今晚見面吃飯。
一路上沈知初都在緊張,雖然和厲母早就認識了關係也很好,但畢竟還是這麼多年沒見,而且這次見面的意義不同,她是作為厲景深的女朋友,關係不一樣。
厲景深只能安慰:「我媽一直沒變,她喜歡你比喜歡我還多。」
事實也確實如此,一見面所有的顧慮都消失了,沈知初很自在,就像在家裡一樣,厲阿姨也是一點都沒變,對她還是和小時候一樣。
吃完飯後,厲母把早就準備好的翡翠手鐲給沈知初戴上,給了紅包。
准婆婆給的見面禮不收不行。
厲母又暗自試探兩人對結婚的想法,詢問他們什麼時候結婚。
厲景深說:「順其自然,不想給沈知初太多壓力。」
沈知初則認為什麼時候結婚都行,哪怕是現在結,她也沒問題。
商量後,規定時間在三年內,也就是兩年後,那個時候沈知初二十二歲,厲景深二十三歲。
一個想結婚的男人潛力是無限的,會爆發出無窮的力量。
兩年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,但確實發生了太多事。
比如厲老爺子去世了。
一代傳奇落幕,葬禮那天,來了很多人,各個地方的世家豪門,名門新貴都來了。
同一年,沈知初養的貓,歲歲也老死了,從撿到它到現在已經有十六年了。
歲歲一老,身體變得很差,一天到晚都在睡,沈知初每天早上起來第一時間就是查看貓窩裡的歲歲是不是還活著。
記得那天是春分,很平常的一個早上,沈知初醒來後沒在貓窩裡看到歲歲,她一邊呼喚著一邊找,最後在院子裡,鞦韆底下看到了歲歲。
它像是睡著了一般,沈知初像往常那樣想要把它叫醒,她叫了很多次,喊了很久,但這次歲歲沒睜開眼睛。
它再也睜不開眼了。
沈知初哭了,她將歲歲有些僵硬的身體抱起來,抱在懷裡,像它活著的時候輕輕撫摸它。
歲歲躺的那塊地,有一朵被它壓歪的野花。
沈知初認出來了,那是野薔薇,話語是「陪伴」
「歲歲,謝謝你用你的一生陪伴了我十六年,下輩子做人吧,做貓太短暫了。」如果可以,她希望她的小貓咪能一直記得這裡曾是它的家,如果有下輩子小貓可以投胎做人,那就做她肚子裡的小寶寶吧,她想要繼續做她的媽媽,然後陪她一生。
歲歲埋在了花園裡,沈知初親自埋下去的,她將那朵野薔薇移了過去。
來年五月,野薔薇開滿了小小的墳頭。
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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