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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酋長到球長:第一章母系氏族部落

    陳健的穿越是和別人不同的:雖然都是穿越到古代,可他的身上卻只披著半張獸皮,不遠處還有一柄石斧。

    純天然手工豹紋內衣下露出了毛茸茸的大腿。

    吐了口唾沫,搓掉大腿上的灰漬,顯出淡黃色的皮膚,這才讓他多少安心。

    至少自己還是黃種人。

    頭腦里一個聲音不斷地提醒著陳健:

    「生存下來,並且帶領一支文明和種族延續下來。死後蓋棺定論,以對社會變革造成的影響,以及對種族延續的貢獻,獲得積分。」

    「積分只影響下一次重生時你爹的身份,再無他用。」

    「地理環境和動植物分布變更。任何大陸都需要探索。」

    「積分過低將被抹殺,試圖自殺將被抹殺,文化傳承中斷將被抹殺,族群滅亡將被抹殺,淪為異族統治將被抹殺。」

    迴響了幾次後,頭腦中的聲音逐漸變得虛弱,隨後消失不見。

    他試著捲動著舌頭,用喉嚨發出了一個聲音。先確定了自己能夠說話,這才放心。

    至少比起那些沒辦法發出聲音而滅絕的原始人類,自己的部族還算是幸運的。

    語言是文明延續的基礎之一,除此之外自己有手有腳,只要不做些赤手搏虎隻身獵羆之類的行為,總可以生存下去。

    回憶了一下這個部落,現在一共有七十多個人,女性占了一大半。

    男性較少,是因為男性需要狩獵,受傷的機會增多,而在這個連巫醫都沒出現的年代,受傷基本等於死亡。

    部落里最長壽的老祖母,年紀應該在四十歲左右,如今是這個部落的領袖。

    陳健估算自己的年齡應該在十四歲左右,對於原始人而言,自己已經成熟。

    但是……他不知道自己的便宜老爹是誰。

    部落里是嚴禁族內通婚的,所以每隔幾年就會和其餘的部落進行野外的交合,女性會回到自己的部落,生出的孩子就是這個部落的人。

    爹是誰?

    這個充滿哲學問道的問題,需要等到部落開始進行原始農業家庭產生之後,才能確定。

    對於部族來說,繁衍就是最大的生存保證。

    或許存在著群內通婚的原始人群,但陳健認為那些族群八成已經都滅絕了。這就是自然選擇的殘酷,不是因為人天生就知道族內通婚的壞處,而是不知道那樣做壞處的都成為了歷史的塵埃。

    確定了自己的身份後,陳健用舌頭舔了一下自己的牙齒,很幸運,自己的牙齒很不錯,沒有齲齒。

    在這個時代,齲齒、壞牙,基本上可以決定壽命不可能超過三十歲。

    也或許是因為瘦弱的、不健康的族人都已經死掉了,剩下的這些人都很健壯。

    部族已經會用簡單的石器,會用火,有了原始的語言,夾雜著很多的顫音和小舌音,可以交流但是詞彙並不豐富——不能指望著原始人創造出諸如飛機電腦之類的詞語來。

    文字還未出現,用的是結繩記事;不會用漁網、不會養殖馴化家畜家禽、連刀耕火種都未曾達到。

    有簡單的石器,武器是公有的。部落的人不得不無私互助,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讓族群在惡劣的環境中生存下去。

    老祖母擁有食物的分配權,除此之外一切大事都由部落男女共同商議。

    當然,事實上這個老祖母是陳健的外祖母,也就是姥姥。

    部落里男性不是他的表哥表弟,就是舅舅,要麼就是關係稍遠一些的表舅。

    姨表妹也不少,母親是老祖母的女兒之一,自己還有好幾個同母異父的哥哥弟弟。

    這就是陳健現在所處的環境,一個依靠母系血緣結合在一起的小部落。

    周圍百里之外還有幾個小部落,自己這個身體的父系遺傳應該就是源於那幾個部落中的一個。

    現在情況已經確定下來,既然無法改變這一切,也就只能安心地生存下去。

    不遠處的火堆上已經傳來陣陣的肉香,白天他跟著部落的男人第一次出去狩獵,收穫了一隻鹿,四條魚,從豹子的嘴裡搶走了半片野山羊。

    表姐妹姨媽們則採集了不少的野菜,塊莖,榆樹錢兒,以及三十多個鳥蛋。


    作為部落里的青壯年,陳健分到了一塊肉,一把榆樹錢兒。鳥蛋之類的東西要麼是給部落里牙齒有問題的人,要麼是小孩。

    大家狼吞虎咽地吃著晚餐,沒有鹽味的羊肉實在讓陳健這個現代人難以下咽,尤其是野山羊身上濃重的腥臊味。

    可是肚子傳來咕咕的叫聲,也只好閉著眼睛享用來到原始部落的第一頓晚餐。

    其餘的親戚們倒是吃的津津有味,甚至還用石頭砸碎了腿骨,吸食裡面的骨髓。

    自己的母親正在餵養一個不大的小妹妹,還有一個十歲左右的妹妹正在母親身邊玩耍,陳健記得這個妹妹的名字就叫榆錢兒。

    以物做名,姓氏還未出現,自己的名字倒是巧合,也叫健,一個單音節的詞,包括了很多的意思,大抵是健康健壯之類。

    眾人的咀嚼聲中,傳來一個聲音。

    「骨頭留下,做針。」

    老祖母用一種古怪的語調說了一句,這是陳健聽到的第一句話,自己能夠聽得懂,但和後世的語言並不一樣。

    那幾個敲骨頭的將細長的骨頭收拾好,放在了一堆樹葉里,那是部落的共有財產。

    晚飯後人們聚在一起烤火,幾個年輕人則在用石頭打磨一些小玩意兒,作為個人的掛飾,這是最早的私有財產,也是最早的精神生活。

    陳健和一個叫狼皮的表哥被安排晚上守夜,保證洞口的篝火不會熄滅,用來恐嚇那些大型的食肉動物。

    看看身上的純天然豹紋內衣,陳健覺得要在這個世界上生存下來實在是太難了。

    現實是殘酷的。

    看了看對方在洞穴里的石矛,石刀,陳健發現這個部落還沒有發明弓箭。

    在成功之前,任何沒有嘗試過的提議都會被眾人否決——部落不可能用餓一天肚子的危險,去聽從陳健的意見製造什麼弓箭。

    況且他的年齡太小,說出的話也沒有人會聽。

    「看來只能靠自己了……」

    想到這,走到了母親的旁邊,蹲下身子示好地摸了一下母親懷中的同母異父小妹妹,女孩睜著烏丟丟的大眼睛看著他。

    「媽,給我打磨個獸牙……」

    陳健用手比劃著,用匱乏的詞語說出了自己想要的東西,因為他不知道該如何形容箭頭這個詞。

    母親點點頭,和老祖母說了幾句,她以為兒子是想要一個掛墜。

    於是從那堆骨頭裡找出一枚食肉動物的犬齒,聽了兒子的解釋,似乎要磨得很尖銳。

    陳健從石器中找出了一把石刀,跟眾人說了一聲,就離開了洞穴。

    現在天還沒有完全黑,走出洞穴,那種原始的清新空氣讓人陶醉,絕無污染,只是不知道會有多少小清新願意居住在這裡。

    洞穴在一處山的頂部,位置很好,可以看清楚遠處的山林。晚霞在天邊垂著,紅彤彤的,如血如火。

    偶爾會聽到一些野獸的吼叫,在山林中迴蕩,驚起幾隻飛鳥。

    幾條落單的狼在洞穴附近遊蕩,看到陳健後並沒有露出什麼敵意,相反還搖著尾巴示好,偶爾低聲地叫著。

    看到陳健出了洞穴,這幾頭狼雖然示好卻不敢靠近,保持著一個安全的距離。

    記憶中部落的人對洞口的這幾條狼也沒有太大的敵意,至少不害怕。

    實際上這已經不能被稱為狼了,應該就是原始的狗,還沒有被馴化,但是卻和人形成了一種依附共生的關係。

    有時候部落的吃的多了,可能會扔掉一些腐敗的,而動物的內臟往往也不會食用,除非食物極度匱乏,因為老祖母用傳承下來的經驗告訴族人吃那些東西可能會得病。

    有了唾手可得的食物,一些比較聰明的狼就懶得自己去打獵,雖然對人還抱有戒懼,但卻不會主動去攻擊部落的人。

    它們的近親並不聰明,既不肯如它們一般給人當狗,又不會賣萌翻滾,最終也只能淪落的種群稀薄荒野絕跡。

    這幾頭狼會在野獸襲來的時候預警,互相依存之下,部落里的人對這幾頭狼也並不害怕。

    看著這些野性未馴的狼,聽著山林中野獸的狂嘯,看著山下那幾個人也抱不過來的巨大松樹,由不得感慨萬千。

    「真是個蠻荒的時代啊!」

    感受到這個時代人類的渺小,心中卻生出了想要征服自然的無盡豪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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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母系氏族部落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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