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是到了下午放學,沈平離開了學校,卻又忍不住去想這件事情,一路上騎車到了小區內,終究是忍不住,直接剎車,改變方向去了小區的收發室,卻正好看到了負責收發的阿姨準備鎖門離開,連忙上前問道:「阿姨好,請問今天有沒有給我的信!」
那阿姨也是一眼認出來了沈平,略微回想了一下,才道:「你是沈平吧,沒想到你來的也挺巧的,一個小時之前我才收到了幾封信,其中有一個就是寄給你的,而且好像還是從台灣來的!」
聽到了這個消息,沈平忽然長長的出了一口氣,心中也有了不小的驚喜,之前的焦躁、壓力、不安等情緒都一掃而空,連忙道:「那阿姨你能不能夠直接把信給我?」
「沒問題,你進來吧!」這個負責收發的阿姨將門打開,領著沈平來到了收發室,翻出來了一疊信件,從中挨個一找,就翻出來了一個白色的信封,看了一下,遞給沈平道:「給,這就是給你的,從台灣寄來的。」說完了之後,那個阿姨又問道:「你到底在弄啥啊,上周就有人從香港台灣給你寄信回來,怎麼這周又有一封從台灣來的,你在台灣或者香港有親戚嗎?」
這個年頭,隨著改革開放,港商台商不斷地出現在內地進行投資,人們對於香港台灣都十分的好奇,總感覺是一個極度發達的地方,說起來都帶著幾分羨慕,上一次見沈平接到信她就想要問了,只是沈平走的太快,這個時候連忙趁機問起來了。
沈平則是笑著說道:「阿姨你這就是說笑了,我家裡怎麼可能在台灣或者香港有什麼親戚,我這不過是幾個筆友寄來的信。」
聽得沈平這麼說,那阿姨則是撇了撇嘴,道:「筆友?你這小子人不大還挺厲害的啊,還有在台灣和香港的筆友,你們寫信都寫的什麼?」
有了這一番打岔,沈平則是連忙乘機道:「那阿姨我還要快點回家呢,先走了啊!」說著一溜煙離開了收發室。
離開了收發室,沈平趕緊回到家,到了自己房間,將那封信給拆開了,只見上面寫著道:「沈平你好,你的作品《真武動乾坤》經過編輯部的審核,符合我們出版社發行的標準,請問這部作品的繁體連載版權是否還在你的手裡,如果還在的話,請及時的致電聯繫商議合約事宜。」接著下面還附帶著有相應的聯繫方式和聯繫時間。
看到了這個回信,沈平大大的鬆了一口氣,這一家台灣出版社的實力要超過之前的兩家報社許多,如果交給他們在雜誌上連載,那麼自己的小說絕對能夠讓更多的台灣讀者看到,對於沈平提升自己的名氣有著巨大的幫助,而且只要這次合作愉快,那麼之後繼續和他們出版社合作前景也會更好,尤其是在小說連載了之後,只要足夠受歡迎,那麼更可以進一步出版整書,直接獲得相應的版稅分成收入,這才是一個大頭。
想到這裡,沈平對於接下來兩家報社是否有回訊已經沒有那麼在乎了,另外的兩家都是香港的報社,其中有一家實力極強,在香港台灣的影響力都不缺,基本上不缺名家約稿,稿子想要被他們採用,非得有極為深厚的文學功底才行,沈平縱然是對於自己有一些自信,卻也不至於自傲到認為自己的文學素養足以和那些大家相比,給這家報社投稿,也是抱著萬一的心態。
至於另外的一家香港報社,實力則和現在這一家相差不大,在香港也算得上能夠排的上號的報社,但沈平投稿的時候就考慮過,這一家乃是第三的選擇,因為那家報社的影響力只局限在香港本地,香港畢竟只是一個城市,比起台灣,讀者的數量要少許多,所能夠產生的影響力也不同,所以有了這一家台灣報社的回應,已經是沈平衡量過實際,計劃中得到最好的結果了。
看了一下時間,沈平知道只能夠等到明天再聯繫了,不過長時間的焦躁放鬆了出來,讓沈平心中有一種說不出的舒暢的感覺,但放輕鬆了之後,很快就感覺到了極大地疲憊,回到家之後,連晚飯也沒來得及吃,直接就先躺在床上睡著了,等到被老媽叫醒的時候,距離該出發去上晚自習也已經不過十多分鐘了。沈平匆匆的吃了幾口晚飯,然後就直接去上晚自習去了。
第二天正好是周六,只上了半天課,等到了中午放學,沈平吃過了午飯就出門,找了一處可以打長途的地方,撥通了出版社的電話,表明了身份之後,很快就得到了回應,對方提出來的條件和之前兩家報社的報價一樣,都是千字一百八十元,不過重點提到了是稅後,還要求每月至少要交付一卷十萬字左右的文稿,繁體連載在他們出版社的雜誌上面。
沈平知曉這等出版社對新人的待遇大同小異,但他還是試探著提出來了提高稿酬,卻直接得到了否定的答覆,稿酬是報社高層統一決定好的,想要提升稿酬,也只能夠先看這一本書的成績,視作品的受歡迎的程度,第二本書的時候會適當的提高稿酬。
對於這個結果沈平早就心中有數,不過還是要提出來,因為你不提的話,對方是不會想著給你主動提高稿酬的,畢竟對方也是資本家,為的也是利益。自己的第一本書,因為還毫無名氣,自然也沒有什麼討價還價的資格,只能夠待第一本書有了成績,名氣提升之後再說待遇的問題。
為了避免夜長夢多,沈平在待遇的方面沒有繼續糾纏,而是就合同的細節方面提出來了一些自己的問題,反倒是讓對方認為沈平雖然聲音稚嫩,但應該是一個老作家了,否則也不可能這麼清楚合同的事情,但對方也表示合同是標準合同,不存在修改的可能。
好在這合同上面沒有故意坑人的條件,只是在利益上難免會偏向報社,確認了除了繁體連載權之外,其餘的版權都還在自己手上,對方對於繁體出版權只是有優先選擇權之後,沈平答應了下來,對方表示很快會將合同寄過來,待沈平簽字之後再寄回去便可以了,之後對方會將備案過的合同寄回來一份,同時對方還表示,按照習慣,會待沈平的第二卷的內容寄過去之後,才會將第一卷的稿費匯過來。
所有的一切看起來對沈平頗為不公平,但這說到底還是沈平現在的名氣遠遠沒有達到,只能夠用作品的質量來說話,只有作品有了好成績,接下來才有討價還價的餘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