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家有家規,為了防止林家子嗣互相爭強殘殺,林家每一任家主都必須在子嗣十八歲的時候立好遺囑,並且不許任何人提出異議。
林永康最然早就立好了遺囑,但是在車禍之後,因為陸城的出現,更改了遺囑,該給的一分不少,不該給的一厘都沒有。
孫雅欣一想到遺囑就很是氣憤,「遺囑?!你居然真以為那種東西有用?!那就是一摞廢紙!毫無用處!你難道還真想和林諾平分林家!」
「不是平分,是父親如何分配,給我多少,我就要多少。」林朗的聲音很平靜,就好像是對遺囑完全不感興趣。
「你還真是他的乖兒子!給你多少你就要多少,如果他不給你,你就什麼都不要?」
「當然,如果不給我,我就什麼都不要。不過就是錢而已,又沒什麼稀奇的!」
「不過就是錢而已。」孫雅欣冷笑,「你以為你長這麼大,你的生活不是用錢堆砌起來的?!你試試你沒有錢,看看你現在的那些所謂的朋友,還有你寶貝的那個陸思琪,到底還能在你身邊堅持多久!還有,還有就是那個林諾,他有什麼資格擁有屬於你的東西!」
「就算是沒有錢,他們也不會離開我,陸思琪更不會因為錢的原因離開我!林諾也是父親的兒子,他自然也有繼承權。」林朗回答得斬釘截鐵。
孫雅欣不可置信的看著林朗,就像是在看一個陌生人,「你和我談繼承權!你姓林,身為林家人你居然還相信繼承權那種東西,你是記憶出問題了,你不是傻了!你和你弟弟第一天出生,你們就被那個賤人偷走了,好不容易你被找回來了,可是你弟弟卻失蹤了,十九年,失蹤了十九年,我都已經不抱希望了,我做了無數次的心理準備,對自己說,這麼久都沒有找到,估計是已經死了。你知道嗎!作為一個母親,自己去想自己的孩子可能已經死了,這是一件多麼痛苦的事情!因為雙胞胎,你們兩個都好小,瘦瘦的弱弱的,我恨不得把天底下所有最好的東西都給你們。可是呢!我卻只找到了一個你!而十九年後,就在我努力相信,你弟弟死了的時候,他突然出現了,又以另外一種殘忍的方式出現在我的面前。植物人,因為林諾親自導演的那場車禍,你弟弟成了植物人,我不知道林諾從哪裡找到的他,可是林諾親手毀了他!你難道就想為你的弟弟報仇嗎?!你難道就對林諾沒有一點氣憤的想法嗎?!你難道就認為你弟弟受的苦就是應該的嗎?!」
林朗抬起手捂住自己的臉,用力揉搓了一下,然後皺著眉頭看著孫雅欣,她說的這些他知道,因為弟弟的失蹤,他從小就被層層保護,如果不是怕他太孤僻,她恐怕會一直把老師聘用到家裡,給他單獨上課。後來去了學校,她也安排人在教室外面跟蹤保護。他了解她的苦心,他也懂她的擔驚受怕。可是,她的這些保護,剝奪了他的童年,剝奪了他與人交往的太多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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